2009年10月30日 星期五

社署亂批傷津

上唔到鹹網大件事
呢個社署認真混帳!申訴專員公署調查發現,社署喺審批傷殘津貼過程中甩甩漏漏,試過有個申領傷津人士,多年嚟失去左手所有手指申領傷津,但係醫生寫錯佢冇咗右手手指,社署竟然照批可也,其後又無端端唔批。
其實社署審批傷津個標準根本就好有問題,原來淨係鋸咗一條小腿,係可以唔獲批傷津嘅。咦?冇咗手指可以攞傷津,冇咗腳點解唔可以攞呢?唔通坐喺冷氣房嗰啲官以己度人,以為冇咗隻腳好小事,可以照常返工,但係冇咗手指,返工期間上鹹網會好唔方便,所以至咁批法?
唉!咁搞法,社會可以少好多傷殘人士,因為好多畀社署玩都玩死啦!

4 則留言:

  1. 傷殘人士有津貼,咁社署腦殘又有冇津貼呢﹖唔怪之得班官咁高人工啦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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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政府唔覺唔覺都亂咁批津貼俾地產商,慣哂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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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又一次顯示社署制度僵化,一d人情味都無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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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唔怪得香港成本貧富懸殊最嚴重地區,多得政府唔少,有得d地產商狂加樓價,但係d 窮人連拎千零元綜援都難上加難...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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