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1月14日 星期六

報販賣煙隨時被拉

學賣四仔街邊派卡片
唔知各位有冇睇過最近上畫、改編自日本漫畫嘅《賭博默示錄》呢?豪伯唔係手痕想打幾圈,而係想請教吓睇咗嘅朋友,到底乜嘢叫做「默示」?原來法例規定以明示或默示方式,又或者所用嘅詞句能夠誘使、建議或促使他人購買或吸用煙草產品,都屬違法行為。
各位如果i晒頭嘅話,毋須氣餒,因為唔單止你同我唔明,聽講連控煙辦嘅前線人員都唔明,佢哋話見到報販將香煙陳列出嚟算唔算違法,要影低佢畀上級決定。
不如咁啦,以後報販賣煙仔不妨效法賣四仔咁,喺街邊搵人派卡片,向途人宣傳「埋邊有好嘢」,然後再帶佢哋去報攤買,唔知咁算唔算「默示」呢又?

5 則留言:

  1. 嘩,使唔使咁惡呀?你估家陣販賣軍火咩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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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咦,咁便利店又點計數呀﹖佢哋都好似有show啲香煙出嚟個喎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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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真係冇嗰樣整嗰樣﹗家陣已經搵食艱難啦,唔使趕到咁絕嘛﹖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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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最憎人食煙,搞到烏煙瘴氣,最好全港都唔畀賣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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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唔好拉人賣煙,拉人食煙吧啦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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