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09年12月20日 星期日

趕絕雪糕仔

政府今年再發電單車賣雪糕既牌照,結果好多人爭,但係爭到都未必係一件好事。有位仁兄有牌經營架,點知畀食環署販管隊啲人話佢「阻街」,最妙既係,明明警察都話唔阻街,販管隊班友就夾硬要用呢個罪名檢控嗰位仁兄。大家話嘞,咁樣都唔叫做趕絕呀﹖
歡迎發表意見,22/12 刊於《太陽報》「博客擂台」欄目內(截稿時間為21/12 5:00pm)

6 則留言:

  1. 呢d雪糕車已經買少見少,係唔少人的集體回憶,好心政府就放佢地一條生路啦~~~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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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又一次證明政府各部門缺乏溝通,各自為政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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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搞錯呀,夾硬砌人阻街罪,食環班友肯定為左交數早d收工啦!唔知可唔可以投訴佢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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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政府淨係益晒d大財團,但係小小的雪糕車小販想連生存都唔比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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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又要發牌比人,又要拉人阻街,就唔好發牌啦。咁同又賣煙又唔比人係街食有咩分別先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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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6. 同意!曾蔭權成日話文化保育,得個講字,要你下面班0靚聽你支笛先得架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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