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月22日 星期五

o靚模改運

呃o靚模性交轉運案終於有判決,茅山師傅被重判入獄81個月。嘩,咁咪判得仲重過喺落馬洲車死6個人既醉駕司機﹗?
歡迎發表意見,24/1 刊於《太陽報》「博客擂台」欄目內(截稿時間為23/1 5:00pm)

6 則留言:

  1. 係落馬州個單判得輕姐~~

    回覆刪除
  2. 唔講都唔知,若判得重過落馬州,好似唔多公平喎!

    回覆刪除
  3. 豪伯好似好同情呢個鹹濕師傅咁噃,佢係罪有應得O架,唔抵可憐!!

    回覆刪除
  4. 都只怪佢作"法"自斃﹐唔知佢又算唔算到自己有此一劫呢?

    回覆刪除
  5. 茅山師傅入左冊之後,可以轉做幫人肛交轉運呀,不過唔知靈唔靈呢?嘻嘻

    回覆刪除
  6. 法律呢家野真係考起,唔知判得輕定重,但呢個淫蟲呃完人仲話師公上身,真係想打佢一身!

    回覆刪除